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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11月2日中午,邱垂坤因腹痛停留在收訊不良的安東軍山下奧萬大南溪支流溪床,當時簡志成未帶無線電,他帶領其他隊員繼續行程,由洪宗隆、曹俊彥留下陪伴邱某。邱某當時在筆記本寫切結書,強調是他主動請洪、曹兩人先行離開,洪等兩人後來真的先行下山。

洪、曹等人在行程結束後,打電話通知邱某的家屬,後來是由其家人趕到仁愛鄉才報案,仁愛消防分隊獲報後,4日上山搜尋,5日找到邱某時,他已失溫休克死亡。

另2隊員也被訴   檢方表示,簡某在入山申請時,裝備表明列無線電卻未攜帶,而洪、曹未留下照顧身體不適的隊友,雖然不是大惡,但其疏忽卻造成隊友喪生,起訴是希望提醒大家注意。檢察官昨也在起訴書中請法官考量洪、曹等2人已屆70歲高齡,能從輕量刑,並予宣告緩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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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心情:
這件事是法官及檢察官警世意味比較重要一些吧!
不過也提醒大家登山的安全及領隊和隊員的選擇
現在網路資訊非常發達
隨便一揪就會粉多人報名參加活動了
但是安全性呢?
常常聽說有許多隊員被拋棄了
由於身體狀況或是虛報自己的登山經驗
這樣後果是誰來承擔呢?
不過聽說這一位罹難的山友前輩
身體狀況非常好
不知道那時是怎麼了勒?
也希望這位捷兔的前輩祂一路好走了ㄟ!

 

版主後補心情:

其實登山一件團隊活動而且還有很高的風險性

並不是強調個人的英雄主義

所以必須要彼此間配合強者要幫忙弱者,弱者也必須聽、服從領隊或嚮導的安排

這樣才不會發生任何遺憾之事啊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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